据新华社消息:9月2日上午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。会议经表决,任命应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应勇,早期在浙江省工作,后调任上海市任职,2020年2月任湖北省委书记,今年4月任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应勇,男,汉族,1957年11月生,浙江仙居人,大学学历,法学硕士,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6年12月参加工作。1976年12月,历任浙江省台州地区黄岩县澄江工商行政管理所办事员,黄岩县澄江派出所办事员、副所长,黄岩县城关镇党委委员兼镇派出所所长,黄岩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,地区行署公安处副处长、党组副书记,地区行署公安处处长、党组(委)书记;1992年01月,历任浙江省台州地委委员、行署公安处处长、党委书记(其间,任政法委书记),绍兴市委常委、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(其间,任政法委书记),省公安厅副厅长、党委委员、党委副书记(2001年12月,正厅级),省纪委副书记、省监察厅厅长;
2005年12月,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代院长,2006年1月任院长;2007年11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,2008年1月任院长;2013年4月任上海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;2014年6月任上海市委副书记,2016年9月兼任常务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副书记;
2017年01月,任上海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、市政府党组书记;2020年2月至2022年3月任湖北省委书记(其间,2020年6月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);2022年4月任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;
2022年0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(正部长级),2022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。